1月21日,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暂停聚集式营销和会展等活动的通告》,通告明确指出,为深刻汲取吉林省“超级传播链”事件教训,冬春季疫情防控期间,一律暂停举办各类会展、展销、展览活动,包括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示会、展销会、订货会、看房会、楼盘开盘活动等。
确需举办的聚集式营销和会展等活动,必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报经所在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审批同意,并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后方可举办。
同时,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虚假宣传、违法广告、销售不合格产品、价格欺诈、传销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交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