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
近期,合肥市个别小区业主擅自成立所谓“房价指导委员会”, 并通过微信群等社交平台发布集体涨价言论,涉嫌恶意炒作房价。该行为严重背离中央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为切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各类不法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涉嫌煽动集体涨价、恶意炒作房价的业主,由网信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及时约谈当事人;房产管理等部门暂停其办理相关二手房网签手续,并采取限制其买卖住房等措施。对未经 法定程序在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房价指导类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经查证,民政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二、对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房源、虚假房价等信息,恶意哄抬房价的,由网信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三、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当恰守职业操守,为房屋买卖双方提供专业意见及合理建议。严禁房地产中介机构参与恶意炒作房价或代理涉嫌恶意炒作房价的房屋。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对外发布尚未交付或暂未取得产权证的房源信息。禁止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对参与哄抬房价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房产管理部门将取消其网签权限,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四、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哄抬房价。对捂盘惜售、加价销售、 强制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查处。
五、广大购房者应当增强理性交易和自我保护意识,警惕交易风险。如有发现涉嫌捏造涉房言论、散布虚假信息、哄抬房价、 恶意炒作等行为的,可及时向政府服务热线或有关部门反映。
特此通告。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中共合肥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合肥市民政局2021年1月22日
来 源:中国网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