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福建省南平市住建局网站5日消息,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提到,房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区),要采取限涨幅、控房价的调控措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态势。
优化商品住房土地供应方面,《通知》要求,楼面地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区),要结合出让土地的具体情况,灵活确定竞价方式,采取“限地价、竞配建(或自持)”或“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出让土地。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依法查处土地闲置及囤地炒地行为,并限制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新购置土地。
加强商品住房价格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实时监测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价格运行情况,对房价变化较大的项目,及时约谈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人,对无正当理由的,暂停该项目网签备案办理,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房价上涨过快的县(市、区),要采取限涨幅、控房价的调控措施,坚决遏制房价上涨态势。
此外,延平区、建阳区(含武夷新区)新开盘项目申请预售报备均价不得超过可比楼盘(区位相近、时间相近)上月成交均价的1.5%,分期开发的项目不得超过本盘上月成交均价的1%,申请预售许可间隔期原则上不少于2个月(报备价格未上涨的除外)。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定价偏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加大税收风险分析和清算力度,对异常风险企业实施重点稽查。
强化开发企业销售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加大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力度,住建、市场监管部门要对涉嫌存在捂盘惜售、价外加价、虚假广告、发布虚假房源、恶意哄抬房价、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采取警告、罚款、停业整顿等处罚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中新经纬APP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