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一次拍卖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长自然拍[2021]1号)”。
公告称,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2021]9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次拍的地块编号为2021滨拍-1号,地块位于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西北侧,漳江河东环路东南侧,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幼儿园用地、商务用地。该地块建设用地面积234435.9平方米(计351.65亩)。
该地块一共含8宗用地,地块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幼儿园)用地50年。出让公告要求,该地块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其中H地块场地移交后3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该地块竞买保证金165650万元,公开出让起始价33.13亿元。加价幅度不低于500万元,为500万元的整数倍;不设保留价。
此外,对在出让公告中,对于地块还有一些更为具体的要求,比如地块A集体宿舍套内使用面积不大于35平方米,建筑单体立面应公建化,采用通廊式布局,不得设置厨房,不得按单元式住宅设计。
地块A建成后,建筑物和停车泊位全部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指定的单位回购,计容的建筑物(不含无偿移交给长乐区政府的公共服务设施)按照8000元/平方米回购,停车泊位按8万元/位回购,其他的无偿移交给回购单位。
地块H地上塔楼T3(高度约160米)部分须由区政府指定单位按6000元/平方米全部回购,回购塔楼建筑面积约68484平方米,非计容部分无偿提供给区政府指定单位(具体回购面积以设计方案中的计容建筑面积为准,由产权主管部门认定)。
地块H地上商业设施(B11、B13)部分须由长乐区政府指定单位按6000元/平方米全部回购,回购商业设施建筑面积约38581平方米,非计容部分无偿提供给区政府指定单位(具体回购面积以设计方案中的计容建筑面积为准,由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竞得人须在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区政府指定单位签订上述回购协议。
地块H地下输配环区域竞得人权益部分无需开发建设,土地出让金已包含竞得人权益部分的相关费用,由区土地发展中心负责将地块H地下输配环区域竞得人权益部分建成后移交给地块竞得人。
地块H地下输配环区域竞得人权益部分配置的机动车位由竞得人全部自持,地块H地下停车位以整体运营为原则,不得设置隔离,运营管理需经输配环各利益攸关方共同商定后进行统筹管理,其运营收入按照各利益攸关方权益面积比例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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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