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实现“住有所居、居有所安”目标,北京市财政局积极有为筹措建设资金、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提高市场租房补贴力度,多举措构建住房保障体系,加强民生之安,确保困难家庭“有的住”、“住得起”。
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让困难家庭“有的住”
过去五年来,财政部门统筹资金353.63亿元,支持新建、收购公共租赁住房,全市共分配公租房16万套,帮助40余万居民解决了住房困难。截至2020年末,纳入“七有”“五性”住有所居监测范围的低保、低收入、重残、大病四类公租房家庭全部依申请“应保尽保”。
提高市场租房补贴力度,让困难家庭“住得起”
过去五年,累计发放市场租房补贴15亿元,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通过市场解决基本住房需求。自2020年8月1日起,进一步放宽市场租房补贴申请条件、提高补贴标准。申请条件由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调整为不高于4200元、涨幅75%;3人及以上家庭补贴标准最高由2000元提高到3500元、2人及以下家庭补贴标准最低由200元提高到1000元。2020年8-12月,市场租房补贴新申请1.17万户,是2019年同期的8.3倍。
试点发展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推进住房租赁“强供给”
对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在“三城一区”和功能区周边实施的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财政部门按照成套住房4.5万元/套、非成套住房3万元/间、集体宿舍5万元/间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给予支持。
截至2020年末,已拨付25个集租房项目财政资金12.39亿元,支持新建成套住房1.37万套、非成套住房1.89万间、集体宿舍0.14万间。其中,丰台区成寿寺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项目作为我市第一个建成运营的项目,首批房源入市7日内全部租罄,市场认可度较高。
来 源: 北京财政微信公众号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