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住建部派出督导组赴南昌市现场督导房地产调控工作,南昌市政府表示,立即收回关于房地产新政的文件。
2天前,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做大全市工业经济总量的若干政策措施》等5个行业措施通知,其中《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措施》),对宅地供应、购房政策、人才住房支持、住宅销售限价定价机制、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等9个方面做了调整。原定实施时间从 4 月 20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结束。
其中,《措施》提出,要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居民购房同权进程。具体内容是:南昌市,九江市,抚州市的临川区、东乡区,宜春市的丰城市、樟树市、高安市和靖安县、奉新县,上饶市的鄱阳县、余干县、万年县等地户籍居民互为享受本地户籍人口购房政策;在大南昌都市圈内个税和社保互认,非本地户籍居民可凭纳税或社保证明按当地购房政策购房。
该条政策若正式执行,意味着大南昌都市圈所有的本地户籍人口均可享受与南昌市本地户籍人口同等的购房待遇,同时也意味着南昌将会涌现数百万人口的购房资格。
同时,落实人才住房支持政策方面,根据“南昌人才10条”,A类人才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按300平方米标准给予全额购房补贴;B、C类人才在昌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款50%、最高分别200万元、100万元等不同程度购房补贴。
住建部方面表示,《措施》中“有的条款与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不符”,并与江西省政府通过视频会议进行会商,要求江西省和南昌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房住不炒定位,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
同时,住建部已将南昌市列入房地产市场监测重点城市名单,加强对南昌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
来源:经济观察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