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针对位于重要区域廊道上、发展基础较好的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等5个新城,提出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上述意见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新城规划建设导则》由上海市新城规划建设推进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印发。
在强化人才引进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制定差异化的人口导入和人才引进政策,完善居住证积分和落户政策,加大新城对紧缺急需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引进力度,拓宽海外人才引进渠道。探索出台与中心城区差异化的购房和租赁政策,研究完善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因地制宜制定涉及教育、医疗、养老等服务人才的一揽子公共服务配套政策。
同时,上海市、区用地计划向新城的重点地区和重大项目倾斜。对新城规划建设年度考核成效显着的区,实施计划指标奖励。加大产业“标准地”供应力度,鼓励采用先租后让、长期租赁方式使用产业用地。
支持新城内产业区块实行混合用地等政策,鼓励功能混合,加快创新功能集聚。完善项目准入标准,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开展产业项目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工作,创新低效用地分类处置和退出机制,倡导区域整体转型,支持节余产业用地分割转让。
附件中的《“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提及,关于优化新城人才落户和居住证政策,对新城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可由行业主管部门优先推荐纳入人才引进重点机构。
包括缩短新城“居转户”年限,对在新城重点产业的用人单位和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定年限并承诺落户后继续在新城工作2年以上的人才,经新城所在区推荐后,“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
此外,对新城范围内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直接落户打分加3分。市、区加大对新城特殊人才落户的支持力度。对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在新城工作并居住的,予以专项加分,即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分,最高分值为20分。
实施人才安居住房政策方面,《“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政策》表示,加快商品住房建设和供应,增加新城人才公寓、公租房等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量和比重。
对城市运行所必需的基础服务人员,研究增加宿舍型租赁住房办法,构建点、线、面相结合、多层次的租赁住房布局。支持人才安居工作,逐步扩大支持本市重点区域发展的人才购房政策覆盖面,聚焦促进新城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自住购房需求。研究建立租购并举、租售衔接的人才住房政策。
来 源:观点地产网
编 辑:chenho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