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3月1日,山东省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教育设施用地应先行供地或与关联地块同步供地,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不得搭配其他用途土地出让,商业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
房讯网讯 3月1日,山东省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加强经营性用地出让管理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教育设施用地应先行供地或与关联地块同步供地,商品住宅用地原则上不得搭配其他用途土地出让,商业办公用地不得建设公寓式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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