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公积金缴存人可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的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这11家合作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等。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但每家银行限一张。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wangdc
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公积金缴存人可使用本人在北京地区11家合作银行的银行卡作为“公积金用卡”,用于提取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这11家合作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招商银行等。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但每家银行限一张。
来源:北京日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