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5月18日,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指出,实行住房限售。在中心城市范围内,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合同时间在本通知实施之日后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
通知明确,推行公证摇号销售。中心城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申领预(现)售许可证后,购房意向登记数大于本期可售房源数的,实行公证摇号销售。对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方式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全部实行公证摇号销售。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房地产市场的工作要求,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切实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房地联动。在细化网格,合理确定地价的基础上,对热点区域实行“限房价、限地价、竞配建、竞自持”的房地联动机制。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机制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
二、实行住房限售。在中心城市范围内,新购买的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网签合同时间在本通知实施之日后的,自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本通知实施前购房人已签订购买协议、支付相关款项并能提供有效支付凭证,但尚未网签合同的,可不受限售政策限制。
三、推行公证摇号销售。中心城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申领预(现)售许可证后,购房意向登记数大于本期可售房源数的,实行公证摇号销售。对采用“限房价、限地价”方式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全部实行公证摇号销售。
四、严格合同更名管理。商品住房在办理网签合同后,除在父母、配偶、子女之间更名外,其他不得更名。网签后退房的,撤销网签合同后的房源按原价格公开销售。
五、强化住房保障。各区县要通过出让土地配建、集中建设等方式,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加快已确定项目建设速度,加大房源供应量,保障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需求。
六、加强房地产市场整治。坚决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重点打击虚假宣传、哄抬房价、信贷资金违规入市等违法违规行为,优化市场环境,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之前有关政策文件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按本通知执行。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意见。
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联席办公室
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