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近日,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机构管理的通知》,明确房地产中介机构不得为购房人提供或向其他机构合作提供房抵经营等金融产品的咨询和服务,不得诱导购房人违规使用经营用途资金;在提供新房、二手房买卖经纪服务时,要求购房人作出书面承诺,购房资金不存在挪用银行信贷资金等问题。
《通知》提出,坚决遏制代理销售小产权房行为。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严格执行区政府关于坚决遏制非法销售和以租代售小产权房的规定,严禁参与、代理、销售小产权房业务,严禁发布小产权房信息、广告,严禁为小产权房提供经纪服务,不得配合开发主体策划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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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