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7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司长袁达表示,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也就是基础设施REITs,是存量基础设施项目以公开募集基金的形式进行融资的一种金融工具,既有利于盘活基础设施存量资产,回收资金用于新的项目建设;也有利于促进资金“脱虚向实”,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率。
6月21日,首批9单基础设施REITs产品挂牌上市,标志着中国基础设施REITs市场正式建立。据统计,9个项目发售基金规模314亿元,扣除偿还债务、缴纳税费、按规则回购份额后,用于新增投资的净回收资金约149亿元,可带动新项目总投资超过1700亿元,对盘活存量资产、带动新增投资具有积极示范意义。
去年4月试点启动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地方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充分发挥投资项目管理经验优势,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妥开展基础设施REITs试点相关工作,主要从以下5方面推进。
一是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工作安排。先后赴多个项目实地调研,召开30余场座谈会,广泛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研究明确试点基本原则、区域行业范围,以及相关工作安排和操作路径等,为开展试点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做好顶层设计,多措并举加强政策支持。将支持发展基础设施REITs写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建立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设立盘活国有存量资产中央预算内投资示范专项。
三是明确项目标准,稳妥做好项目评估。制定发布项目申报工作要求,明确统一的项目评估标准,委托有关方面组织专家认真开展评估,确保依法合规、客观公正。按照“成熟一个、推荐一个”的原则,稳妥审慎地向证监会推荐试点项目。
四是加强部门地方合作,落实项目条件。国家发改委、证监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加强配合、密切合作,推动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顺利开展。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出台政策措施,积极做好协调服务,支持开展试点工作。
五是扩大试点范围,完善试点项目申报要求。近日,国家发改委在认真总结前期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合理调整扩大试点范围,将有利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绿色能源项目,以及有利于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基础设施纳入试点范围,同时进一步明确项目申报等具体要求,细化完善政策规定。
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精神,继续稳妥做好项目推荐等工作。同时,与证监会等部门加强协作、不断探索,推动形成成熟完善的制度规则体系,更高效率盘活存量基础设施资产,促进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