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公共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8月15日正式实施。
《标准》突出“以人为本、住有宜居”的理念,结合深圳市经济、气候、人文特征,对建造技术、居住环境、套型空间、公共配套等方面作出了高品质要求。
《标准》提到,应用装配式建造及BIM技术。公共住房作为政策性住房,在建筑行业转型升级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在公共住房建设中应用BIM(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有利于实现全过程的工作协同与成果集成,提升公共住房建设品质,强化建设与运维的衔接,推动公共住房高质量、高标准发展。
深圳住建局要求,公共住房要用好公共空间,提升住区品质。借鉴香港、新加坡的先进做法,增加立体开发、全天候通道等内容。通过利用建筑首层、塔楼底层、裙房屋面、避难层、塔楼屋面等区域设置公共绿化及公共休闲活动场地,有效增加公共空间面积,提升居住品质;通过相邻用地之间设置公共连廊,有效拓展居民的活动空间,促进住区之间共享公共配套设施。
另外,《标准》针对各类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细化了不同面积区间段的套型面积指标,细化了各类套型基本指标和功能空间最小使用面积。
其中,人才住房分为5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35-40、65-70、85-90、115-120、145-150。
安居型商品房分为2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65-70、85-90。
公共租赁住房分为4种套型,套型建筑面积区间(平方米)分别为35-40、50-55、60-65、80-85。
最后,《标准》考虑了不同地段、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住户的需求,规定可以结合所在区域配套设施情况,增设公共会客厅、公共书吧、公共健身房、公共厨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公共设施,以有效完善住区配套,提升整体居住品质。
来 源: 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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