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8月10日,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向各房地产中介机构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发布的通知》,明确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对外发布的房地产信息必须符合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得发布以下6类信息:
背离“房住不炒”定位,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信息;臆测房地产政策走向和趋势及未经核实的其他相关信息;炒作学区房及以个别成交案例、局部区域价格波动炒作市场行情的信息;恶意哄抬房价、捏造房价涨跌及通过各种方式制造购房恐慌情绪的信息;以某个机构数据代替整体房地产市场运行数据等以偏概全的信息;未取得杭州市二手房交易监管服务平台房源核验统一编码和二维码的二手房源售卖信息。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