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记者获悉,浙江省城乡住房工作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打造“浙里安居”品牌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提出到2025年,政府投资公租房(含租赁补贴)保障家庭达到21万户以上,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000个以上,城镇住房保障受益覆盖率达到23%。
此外,浙江还将研究解决当前住房工作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目标到2035年,该省住房居住属性更加突显,住房供需实现动态平衡,房地产市场发展健康,住房保障体系成熟定型,居民住房更加健康舒适,配套设施更加安全智能,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现代化。
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加快租赁住房供给
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中,浙江提出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完善“租、售、改、补”“四位一体”的城镇住房保障方式。
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上,《意见》提出要加快完善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在土地、财税、金融、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支持政策,支持各地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存量闲置房屋以及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等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对于支持人口净流入、房价较高的城市,浙江将研究建立共有产权住房制度,引导发展一批共有产权住房,帮助城镇无房常住人口中有一定支付能力、又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群体拥有产权住房,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申请购买、管理等机制。
完善住房市场体系 推进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
为进一步明确“房住不炒”定位,此次发布的《意见》也从持续推进房地产供给侧改革、加快建立住房租赁市场政策支持体系、严格落实房地产调控城市主体责任、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等方面,完善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体系。
如浙江将稳妥推进商品房销售制度改革,探索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强化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及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规范销售市场秩序。
在住房租赁市场方面,《意见》提出将指导杭州、宁波等试点城市加快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品牌化住房租赁企业,重点支持自持物业租赁企业发展;针对人口净流入、租赁需求大的城市,土地供应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
推进数字化改革 实现“住有所居”现代化
浙江在推进住房保障工作建设时,还将数字化优势充分融入其中。《意见》围绕住房的购、租、改、建、用等高频事项,明确提出要谋划和建设一批体现安居本色、宜居特色的多跨应用场景,打造“浙里安居”数字金名片。
如“浙里安居·公租房保障”场景,就是在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浙江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浙江大救助信息系统基础上,推进公租房保障“一件事”线上联办,实现资格申请、收入核对、配租管理的全流程线上“一站式”管理。
还如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浙江将整合提升该省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业务操作、互联共享、数据资源、综合管理等应用需求,统筹建设一体化“浙里安居·浙惠住房公积金”场景,推进公共服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长三角一体化融合等。
来 源:中国新闻网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