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灾后重建及企业复工复产,郑州市财政局近日发布了《关于应对灾情影响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赁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的通知》,明确市级全额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出租的房屋,承租方为受灾情影响不能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8月份租金全免,9-10月份减半。鼓励经费补助和自收自支的市级事业单位按此政策执行。
《通知》表示,承租单位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进行确认,符合标准的中小微企业可享受租金减免资格。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享受租金减免资格。政策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起3个月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承租单位应于2021年10月31日前向出租单位提出减免房租申请,超过时限原则上不再受理。
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