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上午,成都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对《成都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管理相关规定(试行)》《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成都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进行了解读,回应了“按月提取还贷”的申请条件、办理方法,以及公积金缴存比例等具体问题。
公积金个人住房
贷款存贷系数定为
9月13日,记者从成都公积金中心获悉,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存贷系数定为0.9,自2021年10月8日起执行。
这一系数是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流动性状况等因素,根据“以缴定贷”“权利义务对等”的配贷原则,结合对贷款发放额和缴存职工贷款资金需求的测算等因素确定,今后,成都公积金中心将根据流动性状况等因素适时调整存贷系数并对外公布。
那么,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计算?
贷款额度计算方式具体为:每笔缴存资金乘以存贷系数再乘以存储月数,即得出该笔资金对应的贷款额度;所有缴存笔数对应的贷款额度相加,即为综合可贷额度。存贷系数由公积金中心根据流动性状况每年确定。实际可贷额度还需结合收入情况、还贷能力系数、信用状况、贷款期限等确定。
来 源:成都商报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