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刊发了《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的署名文章。此次文章提及房地产税的内容,需要全行业高度关注和学习。
此次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经中心副理事长、国家统计局原局长宁吉喆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题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的署名文章。文章有两点内容值得重点关注。文章肯定了税收对财政和收入分配的影响,即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利器。同时,文章指出,优化税制结构。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从这里可以看出,未来税收的功能发挥、培育地方税和直接税的比重和分量,将是最近五年改革的重要方向,要密切关注此类改革动向。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此句最值得关注的词是“积极稳妥”。相比过去“稳妥推进”,应该说着眼点是“积极”。至少在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提及此句,也是具有非常明确的方向性的。
此次《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的发行,其大背景是,二十大胜利召开,二十大精神需要积极宣传、消化和落实。此次辅导读本,以专题等角度系统阐述了中央新五年改革的精神和方向。需要各界人士积极学习和深刻领悟。房地产税此次被提及,是三次分配的大框架下进行的。换而言之,要理解此次改革的精神,要更多从共同富裕和财富分配等角度积极解读。防范解读出现偏差和误导,要深入引导人民理解共同富裕改革的方向和要点,这样对于房地产税的理解就可以更加到位。正如读本提及的,房地产税的征收,和税收功能、地方税和直接税的改革有关。
换而言之,房地产税的征收,要和各地地方财政结构、居民家庭资产税收制度改革等紧密联系,尤其是要把中国式现代化的改革精神进行扣紧进行推进。社会上有一种疑问,认为房地产市场行情不好,为什么会有房地产税的讨论。这恰是我们需要注意和理顺的关系。房地产市场依然要给予支持,目的是保护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房地产税打击的恰是挤压了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另外一部分。本身其提及不影响近期房地产市场的提振动作。此前深圳财政体制改革文件也引起了讨论,当时提及了“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等内容。应该说房地产税属于国家重大税收改革的内容,一些信号确实需要捕捉,但要科学解读,防范误解和出现认识路线的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