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相关通知,要求做好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年度监测评价工作。年度监测评价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各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在解决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难方面取得实实在在进展。
通知提出,在“确定发展目标,推进计划完成”方面,在摸清保障性租赁住房需求和存量土地、房屋资源的基础上,支持各类主体参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科学确定“十四五”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目标,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在“十四五”期间应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来源:房讯网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