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29日,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据了解,海航投资于2021年12月16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12021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2年8月25日,海航投资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2〕134号)。海航投资于2022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号)。
经查明,ST海投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海航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海航集团-事业部/产业集团单体公司”三层管理结构实际管理下属公司。在财务上施行全集团一体化、垂直化、三层式控制及管理;在资金上施行现金流一体化管理,资金由海航集团统一调拨;在人事任免上由海航集团统筹制定管理制度,统一任命定岗。ST海投属于前述“单体公司”,在财务资金管控方面缺乏独立性,其对相关关联方的担保事项等,均在海航集团的组织及操控下完成,由此导致ST海投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关联交易和股权转让事项。
据《决定书》,海航投资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存在4笔未及时披露及未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的关联担保事项。
海航投资2019年应履行关联方资金往来临时披露义务的发生额约23.36亿元,2020年应履行关联方资金往来临时披露义务的发生额约29.07亿元,以上为关联方借款提供银行存单质押担保及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均在报告期内偿还完毕,不影响当年经审计的净利润及净资产,不存在净资产为负的情形,不存在连续两年净利润为负的情形,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强制终止退市情形。
来源:海航投资集团官网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