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记者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江西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7.91万套,基本建成任务为33842套。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下达2022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其中,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建(筹集)目标任务为6.28万套(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为1062个小区、343420户、18711栋、3295.73万平方米。
计划中提出,江西2022年度棚户区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7.91万套。其中:城市棚户区6833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946套、国有林区(场)棚户区(危旧房)152套、国有垦区危房9651套。
江西保障性租赁住房基本建成任务为579套、公共租赁住房基本建成任务为700套、棚户区住房改造基本建成任务为33842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工任务为2021年计划任务的1277个小区、424185户、19814栋、3717.77万平方米。
在进度要求方面,2022年5月底前,2022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全部完成前期工作;10月底前,纳入计划任务的小区全部开工;12月底前,完工率达到75%。各市(县、区)要按照目标要求,提前谋划,尽早开工。
同时,江西将严格“棚改”范围和标准。重点攻坚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的棚户区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重点安排改造50户以上的集中成片棚户区。要以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为棚改工作出发点,对于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尤其是符合条件的D级城市危房及未抗震设防的C级城市危房,要因地制宜优先做好棚户区改造工作安排。
此外,严禁将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项目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除外)等项目打包纳入棚改;严禁将因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拆迁改造房屋的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纳入棚改;严禁将房龄不长、结构比较安全的居民楼纳入棚改;严禁将棚改政策覆盖到一般建制镇;严禁将小区美化亮化、居民房屋外立面整治等项目纳入棚改。不得以棚改名义开展城市更新。
来 源:中国新闻网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