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房住不炒”的大背景下,长租房市场受到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的提法,更具明确性、指向性,在“十四五”期间对住房租赁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明确指导和支持。
不少专家建议,在发展模式上,要鼓励和支持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提高机构化长租房占比,形成政策性、保障性租赁住房与市场化、机构化长租房“两条腿”共同发展的格局。
对此,全国政协常委、清华大学中国经济思想与实践研究院院长李稻葵表示认同。他认为,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首先明确的是其重要抓手是发展有法人主体的租赁住房,可以是政府组织、可以是企业运营,这都有助于帮助主管部门能快速完善市场管理体系,解决个人房东出租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房源无备案、租期不稳定的问题。
“在发展的过程中,当前一定要坚持‘政策性、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市场化、机构化长租房’并重的思路。而随着住房租赁体系的逐步健全,两者之间也要逐渐区分,发挥不同的功能。”李稻葵指出,两者的不同本质决定了各自所要承担的不同功能。
其中,“政策性、保障性租赁住房”本质上作为一种福利性政策,主要功能是维护、稳定社会健康发展,因此更应发挥出“兜底性”“补充性”作用。而“市场化、机构化长租房”要逐步成为住房租赁市场主力,应在很大程度上能承接过去“购买型”“自有型”的存量住房,让这部分房屋能回归到本身应有的居住属性,真正产生房屋应有的价值。
“从这个层面看,需要让市场化、机构化长租房成为主体,并培育和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这也是落实‘房住不炒’政策要求的关键。”李稻葵强调,只有分层分类、有序推进,才能全面提高租赁住房供给水平,满足不同类型人群的多元化租房需求。
回溯历史,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也多次证明,任何一个行业要建立起一定的规模性经营能力,都要走机构化发展的道路,住房租赁行业同样如此。
而在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市场机构化发展的过程中,李稻葵认为,政府应充分发挥指导和支持作用,把住民生大方向和行业大趋势即可。对于市场发展要持更开放包容的态度,“划定红线、守住底线”,赋予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更多自主权,才能发挥出机构化管理的最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