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一季度该中心各项业务开展情况。
据透露,2022年第一季度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增归集额31.7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3.14%,新增缴存单位1719家,较上年同比增长6.18%;提取住房公积金23.80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1.30%,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17.47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7.31%,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对接当地人社、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利用大数据平台,确定重点扩面企业名单450家。与市市场监管局协调联动,开展“五险一金”联办业务,累计已有644家单位通“五险一金”联办实现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一站办理,开立缴存职工账户1862余户。
为支持缴存职工改善住房需求,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的任一方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结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住住房。
此外,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放宽异地缴存职工贷款限制,在福州以外的地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福州户籍职工在福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购房职工及配偶可申请购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补足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与预付首付款金额间的差额部分;职工在偿还首期购房贷款本息后的当月即可办理委托还贷,做到应提尽提,缓解职工购房、还贷压力。
来源:观点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