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沈阳市房产局官网消息,沈阳市房产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的通知。
通知称,为消除新冠疫情对沈阳市正常生产生活造成的不利影响,减轻群众购房负担,满足住房需求,经研究,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联合发布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负责解释。
据了解,这是全国第一个对增值税进行调整的城市,2020年9月,沈阳市房产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将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来源:诸葛找房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