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广东省中山市自然资源局、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土地供应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措施》提出,下调竞买保证金比例。竞买保证金可按不低于出让起始价20%设置。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合同定金后若不足成交价20%的,竞得人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前按时交纳不足部分。
中山市还将优化地价款支付方式。可约定分期缴纳地价款,受让人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含定金),余款(出让价款50%)需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65日内一次性或分期付清,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
加快项目用地开发建设。2022年新供应的住宅用地,经市政府同意后,受让人已缴纳50%出让价款,且已足额缴纳总出让价款对应的契税和印花税的,由镇街政府或土地储备中心将土地交付给受让人使用,受让人可凭出让合同、缴款票据、完税凭证、土地交付确认书办理开发报建;剩余50%的出让价款,受让人应按出让合同约定的缴款时间支付完毕,并在付清剩余出让价款后方可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及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优化配套公建设施配建要求。新出让住宅用地根据《中山市居住用地配套公建设施管理办法》,按照提供不少于总住宅建筑面积的2%,确定项目配套公建设施的相关要求。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