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住房租赁资金监管银行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收付行为,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南京市住房租赁机构租赁资金银行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文件精神,南京市房产部门将开展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监管银行申报工作。
根据《通知》规定,开展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监管的银行需为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获得金融许可证的商业银行;申报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至28日。
具体申报要求为:(一)南京地区省级分行或南京分行申报参加;(二)在市房产局、江苏银保监局、人行南京分行营管部指导下,开发住房租赁企业租赁资金银行监管系统;(三)与南京市房屋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系统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