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网站5月6日显示,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记者围绕社会关注问题,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发改委介绍了持续为县城发展提供的政策支持。
据了解,对于“近年来围绕县城建设开展了哪些工作?”一问,发改委规划司有关负责人回应,2020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区各部门,积极探索县城建设工作实践。
一是印发县城补短板强弱项"1+N+X"系列政策性文件,提出完善县城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医疗卫生设施、防洪排涝设施、商贸流通设施、老旧小区、停车场及充电桩、产业配套设施等建设任务。
二是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政策性信贷等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城建设项目。
三是指导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县城补短板强弱项方案,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等资金保障,并创新项目谋划设计、鼓励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而关于“推进县城建设的政策保障是什么?”的问题,发改委回答要着眼破解县城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人口、资金、土地等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增强县城持续发展能力。
一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确保新落户人口与县城居民享有同等公共服务;建立健全省以下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省以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二是建立多元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对公益性项目加强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其中符合条件项目可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对准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鼓励增加中长期贷款投放,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
三是建立集约高效的建设用地利用机制,加强存量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县城建设正常用地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