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境外附属公司债务相关情况。此前于2019年5月,泛海控股境外附属公司中泛控股有限公司与DW 80 South,LLC(作为初步贷款人)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作为担保人)、中泛房地产开发第三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中泛控股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签订了融资协议。
2022年1月,中泛控股收到初步贷款人送达的《违约通知》,初步贷款人要求立即悉数偿还融资协议项下到期的所有款项,金额为1.65亿美元及应计利息、法律费用及其他费用。2022年5月,初步贷款人委任James Drury及Paul Pretlove为借款人的所有股份的共同固定押记接管人。
由于中泛控股作为上述融资的担保人未能按照初步贷款人的要求支付上述未偿还款项,中泛控股于6月10日获悉初步贷款人已于6月9日向百慕达高等法院提交针对中泛控股的清盘呈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院尚未就中泛控股清盘发出清盘令。
公告称,就上述融资而言,中泛控股已向初步贷款人提供其持有的借款人的所有股份作为质押担保,而借款人拥有于2021年12月31日账面值为2.2亿美元的纽约物业。鉴于该物业的价值已涵盖所要求的未偿还款项,中泛控股将极力反对清盘呈请。
来源:观点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