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讯网讯 6月13日,阳光城发布公告,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浙江置业有限公司拟与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杭州缤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相关协议,将公司持有100%权益的杭州高光置业有限公司转让给缤慕公司。
公告显示,本次股权转让的对价为149,783.40万元人民币,公司及目标公司原对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负有的330,402.60万元还款义务由缤慕公司承接。
上述交易完成后,阳光城子公司浙江阳光城将不再持有目标公司权益,缤慕公司持有目标公司100%权益和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永康众泰小镇项目开发主体金华虹光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缤慕公司将承担目标公司的所有债权债务。
来源:房讯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