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十四五”时期,山西计划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5.5万套(间)。
《意见》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帮助其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原则上不设收入门槛。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按照“租户收入可负担、租赁经营可持续”的原则,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意见》指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标准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水、电、气、暖、路、消防等市政公用设施要配套齐全,并完成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
来源:人民日报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