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雄安新区管委会印发《关于雄安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和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满足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员和新区各类人员住房租赁需求,促进新区住房租赁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指导意见》以有效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保障新区群众安居乐业为政策目标,从培育市场主体、完善支持政策、建立住房租赁平台、规范租赁行为、健全管理机制等方面制定了具体政策措施。一是多形式培育住房租赁主体,拓展租赁房源,有效增加市场供应,提高供给质量。稳定租赁关系,提高服务水平。二是完善住房租赁支持政策,落实住房租赁税收优惠,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三是建立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提供房源发布、房源核验、交易撮合、合同备案等便捷服务,强化合同备案信息在申领居住证、办理积分落户以及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四是规范住房租赁行为,实行人员、房源信息“双核验”,住房租赁企业(机构)、租赁合同“双备案”,适时发布租金参考价,推广合同示范文本,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五是健全住房租赁市场管理体系,落实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指导管理服务职责,完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
据悉,雄安新区住房管理部门将于近期上线投用“雄安新区住房租赁信息化服务平台”,依托租赁平台强化监管和服务,实现住房租赁业务一网统管、一网通办,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