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湖南省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永州市中心城区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涉及购房补贴、降低首付比例、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下调二手房评税价格、分期缴纳土地价款等十三条措施。
《措施》提到,永州市将实行购房契税补贴,购买永州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由财政按其所缴纳契税额的8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税收分享比例分别由市区财政承担。
同时,实行人才购房补贴。对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副高级职称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才在永州落户并就业,购买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缴纳契税的,分别补贴2万元、3万元、5万元。
《措施》明确,要加大房地产信贷支持力度。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个人按揭贷款放款周期缩短到3个月内,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金融机构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此外,还要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全面放开异地贷款业务,支持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到永州购房,不受缴存地、户籍地的限制。对纳入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先进模范人物和高层次人才,在永州市购买家庭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提高至现行贷款额度的2倍即100万元,最低可达现行贷款限额的1.6倍即80万元。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在现行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分别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这意味着,生育三孩的缴存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
《措施》还提到,要下调二手房评税价格。按年度调整二手房评估计税价格。住房类存量房按当前系统评估价格下调20%;商业类非住宅存量房按当前系统评估价格下调40%;其他非住宅存量房(工业用房、公寓、写字楼、车库、杂物间等)按当前系统评估价格下调30%。
另外,还将加大税收支持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按规定申请延期纳税申报。对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对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产品计税毛利率统一下调至10%。对纳税信用等级好、管理规范的房地产企业,税务部门依法受理审批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确保税收优惠应享尽享。
《措施》还明确,将优化预售资金监管政策。适当放宽预售资金解控比例,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等级良好、开发项目销售资金全额归集、申请资金保证用于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额度可在原规定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来源:央广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