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中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
媒体了解到,《通知》表示,对缴存人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对购房套数的认定,以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含共同借款人记录)为准。
《通知》提出取消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不得超过申请人及其配偶各自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70%”的规定。
同时还取消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不得超过交易金额的70%的规定。一次性还清贷款提取不得超过所需本息合计金额的70%”的规定。
据悉,取消以上限额后,可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及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所需金额。
来 源:观点网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