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消息,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于近日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常见问题解答"。
媒体了解到,就有关单位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是否需要2/3以上职工签字,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无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可以申请缓缴。
疫情期间,如单位不方便由2/3以上职工在申请材料中签字的,公积金中心采取容缺方式受理。单位申请缓缴前应与职工充分协商一致,自行记载协商过程留档备查。
此外,受疫情影响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已经缓缴是否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的问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单位缓缴不影响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提取。您与正常缴存单位职工办理贷款享受同等权益,没有区别。
此前于6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内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业务平台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应进行补缴,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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