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杭州顺丰同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宣布,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市顺丰同城物流有限公司与关连人士深圳市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订立租赁协议,据此深圳同城(作为承租人)同意向顺丰供应链(作为出租人)租赁该物业作为办公场所。
订立租赁协议后,深圳同城亦于同日与关连人士深圳成丰综合设施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订立物业管理协议,后者将就该等物业向深圳同城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租赁期内,该等物业的相关物业管理费(包括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空调费、网费、话费及公共资源费)由深圳同城按月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
该物业为顺丰总部大厦21层及22层,大厦为深圳市南山区兴海大道3076号的办公楼。该物业总建筑面积为3,677.41平方米,深圳同城将其用作办公场所。
该物业的租金为:于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月人民币39.72万元(含税);于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为每月人民币41.7万元;于2024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为每月人民币43.79万元(含税),应由深圳同城按月向顺丰供应链支付。
来源:观点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