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南京市高淳区发布楼市新政,其中规定,自政策公开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在高淳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网签备案的购房者,后期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凭契税发票可给予购房合同价格1%补贴。
业主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商品住房),在每年高淳区招生政策方案发布之前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从2023年起,其子女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可申请到房产所在施教区(或服务区)学校入园入学(无需迁入户口),由高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购房业主户籍在省外的,由高淳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推动市场回暖,引导商业银行为刚需和改善型住房群体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优惠利率贷款。
此政策自2022年7月25日公开发布,由南京市高淳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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