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盘活居民存量住房,增加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供给,同时释放购房资格,西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并下发了《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操作指南》的通知。
《操作指南》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面向本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的租赁住房。
据悉,居民存量住房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并正式签订租赁合同后,居民家庭可在西安市限购区域获得新增购买一套住房资格,该操作指南将从8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的,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包括转让、市场租赁等),通过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限制,期限以《西安市居民存量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认定书》发布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