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协议出让海湾村及周边改造项目二期-1、二期-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示。
媒体了解到,项目开发实施主体为珠海市中泰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湾仔南湾大道西侧。其中,(一)二期-1地块(A201b0427-2),用地面积7070.0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R2),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25649.37平方米,折算容积率为3.63,规划设施按照2014年原批准更新改造方案落实(其中,垃圾站现状已建成不再重复建设),公共设施建筑面积≥1857.03平方米。
(二)二期-2地块(A201b0423-1),用地面积2884.3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3013.24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1319.1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11694.08平方米),折算容积率为4.51,停车位依据现行珠标配置,结合A201b0423-2地块幼儿园地下空间落实配套。
本次计收地价款约1.64亿元(包含项目二期供地更新应收地价款1.54亿元和海湾村及周边改造项目二期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变为出让方式应补地价款1007.54万元)。
来 源:观点网
编 辑:liu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