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国务院国资委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中央企业要注重发挥责任追究促整改、促提升正向作用,把查办违规问题、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提升管理贯通起来,从制度机制上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一是深度推广管理提升建议书。重点反映企业存在的突出违规问题,深入挖掘违规问题背后的制度缺失和管理漏洞,针对性提出强化管理和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2023年,各中央企业要将当年办结的一半以上核查项目形成管理提升建议书,同时高度关注房地产信托、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非主业投资等存在风险,针对性提出管理提升建议,更好发挥责任追究工作“防未病”作用。
二是加大督促整改工作力度。要把整改到位作为违规问题对账销号的重要条件,从纠正违规行为、完善制度机制、开展责任追究、挽回资产损失和消除不良影响等方面评估整改质量。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应当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效果。加强典型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案例通报力度,切实发挥“查办一案、警示一片”作用。对国资监管通报反映的典型、共性违规问题,要举一反三加大问题自查力度,抓紧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
将提升企业重大投资决策水平作为案例警示的重要发力点,强化与董事会成员,特别是外部董事的信息共享,采取会议集中通报、个别座谈交流、印送摘编报告等形式,及时知会典型违规案例,从源头上推动合规决策、科学决策。
来源:国务院通知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