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武汉老牌房企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回复深交所的问询函。
对于深交所指出的“三道红线”中的负债情况,福星股份表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剔除预收款及合同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为58.63%,公司净负债率为54.53%,符合“三道红线”中关于“剔除预收款后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净负债率不超过100%”的规定。但是,福星股份现金短债比为0.62,未满足“三道红线”中关于“现金短债比指标大于1倍”的规定,应列入“黄档”,因此根据重点房地产企业资金监测和融资管理规则中“黄档企业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不得超过10%”的规定,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年增速应不得超过10%。
福星股份在公告中称,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规模持续下降,符合上述规定,相关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内。此外,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大额债务违约、逾期的情况。
与此同时,福星股份进一步表示,公司现金短债比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公司房地产业务以参与“城中村”改造为主,在取得土地之前需投入资金用于拆迁和安置;公司剔除预收款及合同负债后的资产负债率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净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差不大。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增强资金实力,有利提升流动性水平,进而提高现金短债比。
根据福星股份更新后的募集说明书,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总额不超过约13.4亿元,且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证监会恢复上市房企和涉房上市公司再融资后,去年11月29日,福星股份发布定增计划,成为“第三支箭”政策出台后首个发布定向募资计划的房企。
来源:福星股份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