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所持公司约2.8亿股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
根据公告,近日,新华联接到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通知,获悉新华联控股所持该公司的2.8亿股股份被解除轮候冻结,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25.15%、公司总股本的14.75%。截至公告披露日,新华联控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11.12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5%;累计被冻结和被轮候冻结11.12亿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58.65%。
据悉,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2)京01破申54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重整。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重整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上述冻结及轮候冻结正在陆续办理解冻手续;在重整期间新华联控股将积极配合北京市一中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
不过,新华联方面认为,公司与新华联控股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新华联控股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而新华联控股为公司多笔贷款的担保人,担保人财务状况的重大变化对公司融资工作产生一定影响,除此之外,上述事项截至目前暂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来源:新华联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