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晚间,金科股份公告披露,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公告称,金科股份收到端恒建筑发来的《告知函》。端恒建筑认为公司虽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作为上市公司,金科股份仍有一定的重生价值和挽救的可能,故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上述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端恒建筑为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运营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提供建筑施业务,金科股份控股子公司以商业承兑汇票作为结算方式支付工程款项,且该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金科股份。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端恒建筑合计持有金科股份作为承兑人的商业承兑汇票2791.55万元,金科均未按时履行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义务且已逾期多时。经多次催收后,公司均未予以承兑兑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法院将指定管理人,债权人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或公司依法在规定期限内制定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并提交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公司债权人根据经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获得清偿。
金科股份提及,重整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为目标的司法程序。公司将积极支持配合重整相关工作,各方相向而行,尽快推动,既化解公司存量债务风险,也保护全体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当日,金科股份还宣布,公司收到大股东金科控股股份增持计划,后者拟增持金额合计人民币不低于5千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增持价格为不高于1.5元/股。
来源:金科股份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