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办理股份退出登记等事宜。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收到上交所《关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将在此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审核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相应的终止上市决定。
鉴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蓝光发展聘请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同意与其签订《委托股票转让协议》,委托其为公司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相关事宜。
另据过往报道,截至2023年5月9日,*ST蓝光公司股票已连续20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2.1条的规定,*ST蓝光公司股票已经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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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