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泛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诉讼进展公告。
据了解,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此前以“18海控01”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泛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5月23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的(2022)京74民初78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泛海控股向融创集团支付“18海控01”债券本金人民币15.67亿元及利息1.65亿元及违约金。
融创集团有权在上述债权范围内对泛海控股持有的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42.12亿股的出质股权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中国泛海、卢志强对上述所得价款不能完全清偿的余额范围内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公司追偿。
此外,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此前分别以“20泛控01”、“20泛海01”、“20泛海02”债券交易纠纷为由,将泛海控股、中国泛海、公司实际控制人卢志强诉至北京金融法院。
于同日,泛海控股收到北京金融法院送达《民事判决书》,判令泛海控股向民生信托支付“20泛控01”债券本金人民币5.73亿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向民生信托支付“20泛海01”债券本金人民币8.16亿元、利息及逾期利息;向民生信托支付“20泛海02”债券本金人民币5.948亿元、利息及逾期利息。
来源:泛海控股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