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红星美凯龙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的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红星美凯龙收到红星控股通知,建发股份、联发集团与红星控股、车建兴先生共同签署《关于<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三)》,就原协议条款修改进行了补充约定。
《股份转让协议》第10.4条修改为:“10.4各方明确,乙方、丙方的部分重要承诺、保证与义务的遵守和履行对甲方本次交易目的的实现具有重大影响,乙方、丙方同意若交割日后出现下述情形的,应当足额赔偿甲方及上市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因乙方和/或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提名及/或委派的人士未能按照本协议第5.1条的约定当选或任职;
因交割日前集团公司及其董监高、乙方和/或丙方及其关联方的违规行为(包括交割日前发生且一直延续至交割日后的事项),导致目标公司不符合公开发行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条件和/或重大资产重组条件的,或被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履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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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