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通过。
新华联文旅控股股东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被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22年8月9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新华联控股破产重整案,并于2022年9月7日指定新华联控股管理人。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管理人于2023年6月21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其主要内容如下
2023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新华联矿业有限公司、新华联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内蒙古和谊镍铬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新华联资源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和鑫贸易有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开,设有《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一项表决议案,采取网络投票和书面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期限截至2023年6月19日下午17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经统计,《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的议案》一项议案的表决结果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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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