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动议授予董事发行授权,以行使本公司权力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的新股份,最多可达相当于通过有关该项发行授权的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的20%。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该公司的已发行股份为54.49亿股股份。在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之后及股东周年大会举行日期之前无发行或购回股份的情况下,待上述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公司根据发行授权将获批准配发、发行及处理最多为10.9亿股股份。
于股东周年大会将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藉以批准授予董事购回授权,以行使该公司权力购回最多相当于通过购回授权相关决议案当日该公司已发行股份数目10%的股份。
此外,待有关扩大授权的普通决议案获单独批准后,该公司根据购回授权所购买的股份数目亦会计入,以扩充发行授权,该等额外股份总额不得超过公司于通过购回授权相关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数目的10%。
待上述提案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后,发行授权、购回授权及扩大授权将于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最先出现时到期:(a)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或(b)公司法或组织章程细则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或(c)股东在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前的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有关授权当日。
来源:融创中国
编辑:jinb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