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北京市正式发布了《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评审工作规程》,对保障房设计方案及样板间的评审标准第一次提出明确要求。
这份《规程》从五个方面细化了对于样板间的评审要求:明确提出样板间户型应覆盖项目房源总套数的60%;系统指出全装修设计方案结合样板间评审的内容,即:样板间应与建设图纸相一致、空间尺寸方面要做到真实、各空间功能要具有实现性、各专业配合要具有协调性、部品部件材料选型及造价要具备合理性、样板间组织管理要存在规范性;
其中,规程还首次明确了成品样板间可在实体楼原样迁建、明确成品样板间封样后,不得随意变更全装修饰品、材料,如需更换则需满足同档品牌、同等标准的替换原则要求、同时还分类明确了样板间的开放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