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天津市住建委起草了《天津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该征求意见稿,天津市城镇老旧小区更新改造包括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镇老旧房屋更新。天津市城镇老旧小区是指全市城镇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全市今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拟新开工49个、256万平方米、3.2万户。到2022年,我市基本形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到‘十四五’期末,力争基本完成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市住建委工作人员介绍,本市城镇老旧小区具体改造内容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十四五”期间,本市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各区对2000年底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全覆盖,实施涉及居民安全和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类改造,结合群众意愿、小区条件和各区实际,积极开展完善类和提升类改造。
天津市城镇老旧房屋更新工作是针对非成套等功能设施不全的老旧房屋,结合本市实际,创新运用城市更新理念,通过“保护、提升、重建”等方式,在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的同时,进行成套化改造,完善功能设施,改善人居环境。“城镇老旧房屋更新方式分为保护、提升、重建三类,比如重建这类,将对不需保护、保留,建筑结构差、年久失修、基本设施缺失的非成套老旧住房和经鉴定确定的危险房屋,可进行拆除重建改造。通过适当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完善公共设施和市政配套等方式,实现居住功能完善、建筑结构安全、配套设施齐全、小区环境改善、居住品质提升。”市住建委工作人员说。
来源:北方网
编辑:wangd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