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成为城市更新的主体,安置模式更加多元,包括原地安置。近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印发《开展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年将以危破老旧住宅片区更新为方向,开启南京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的新模式。
据了解,我市老城改造已从传统的“征收拆迁”向“留改拆”方式转变,老城区的存量更新将成为规划建设的主要任务。虽然我市在危房改造、环境整治、加装电梯方面出台了有关政策,但总体仍属单项和碎片化。为此,市规划资源部门将城市更新分为居住生活用地和产业用地两种,结合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联合房产、住建部门率先制定了居住类地段城市更新政策文件。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城市更新处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指导意见有三大亮点:实施主体更加多元;更新方式更加多样;政策支持更加给力。“过去片区征收开发,基本都是自上而下,拆除搬空后再开发,协调征收难度越来越大,资金投入不断增加。新的政策要调动个人和企事业单位等各方积极性,共同参与。”该人士表示。
以新街口石榴新村为例,小区多为3层小楼,包括部分依楼而建的“毛坯子”住户。房屋年代久,居住拥挤,设施落后,有的住户连卫生间都没有。按照新的更新办法,政府指定国有平台公司负责实施,市区可联合成立平台公司,物业权利人(业主)及其代表可与国有公司组成联合体,共同推动片区内更新。更新项目以自愿参与、民主协商为基准,超过90%权利人同意,就能上报方案。第二轮超过80%权利人同意,就能调整报批,进入实施建设阶段。
业主可选择原地改善、异地改善、放弃房屋货币改善、等价置换等多种方式安置。居民如选择原地改善,房屋纳入片区开发,按照30至90平方米不等的户型设计,楼高6层左右。个人只需承担建设费等不高的支出,就可拥有一套带卫生间的新住房,新房屋持相关城市更新批准文件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房屋纳入危房,还可根据危险等级,享受政府补助。
建不是唯一选择。片区内的历史保护建筑将予以保留和保护,不愿意拆建的楼房可通过整治融入片区环境。
记者了解到,为了推动更新项目落地,相关部门推出了4方面创新举措。更新项目在保障公共利益和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度放松用地性质、建筑高度和建筑容量等管控;为解决原地安置,可享受老旧小区城市更新保障房(经适房等)土地政策立项;合并纳入的边角地、夹心地等,可采用划拨或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项目,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相关税费减免政策。
主城危破老旧住宅片区更新的提出,代表着城市发展模式的改变。在既有片区内,通过精细化甄别“留改拆”不同举措,达到城市的有机更新。
据悉,今年将优先在主城区范围内开展试点,有效期5年。
来 源: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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